葉偉膺,中國海事仲裁事業的創辦人,中國海損理算事業的創辦人,著名的海事律師。近日從電話中得到葉偉膺夫人的證實,葉律師已經永遠地離開我們了,時間是2022年12月16日清晨,得了新冠四天之後,享年84歲。我20多年前加入北京潮人海外聯誼會時認識的葉偉膺。老葉是聯誼會的積極分子、熱心人,因此我們有不少的機會在一起交流資訊、暢敘鄉情。他比我年長,但從來不倚老賣老;他是有突出貢獻的專家,但一直對我非常尊重。在聯誼會這個大家庭裏,大家對老葉也十分敬重。敬佩老葉為國家作出的貢獻,敬佩老葉的和藹謙遜、與人為善。葉律師從事海損理算近五十年,是我國第一代海損理算師。2013年夏日,老葉風塵僕僕地來到我辦公室,送給我一本書名叫《海天搏擊四十年》的文集。這本書的初稿編完之後,老葉曾帶著書稿到我辦公室徵求我對編輯方面的意見。
葉律師在封面上選用了1995年在海商法、海上保險法和共同海損法的發祥地——希臘羅德島出席歐洲國際海損理算師協會第十八屆大會的留影,由此也可見葉律師對自己所從事職業的敬畏和熱愛。葉律師在扉頁上工工整整寫上了我的名字並蓋上了他的印戳。老葉說,「道路是自己走過的,事情是自己經歷的,案件是自己承辦的,經驗是自己總結的,文章是自己撰寫的。」雖然我不懂老葉從事的海商業務,但是,還是被他踏踏實實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所深深感動。在京城有這樣的老鄉,我引以自豪。他是我們在京老鄉的榜樣。老葉1938年出生於家鄉普寧南徑鎮林內村。父親是家鄉民事糾紛的義務調解員,熱心助村民平息矛盾,幫人打過官司。母親辛勤養育六男二女,非常能吃苦,勤勞善良、和藹可親,助人為樂。老葉風趣地說,冥冥之中,20多年後,我在仲裁中,也盡可能採用調解的方式解決海事和經貿爭議,並當了律師,這也算是「子承父業」吧!1960年,老葉考上武漢華中師範學院。跟親友借了50塊錢,老葉買了張火車票到武漢報到。大學四年期間,老葉不敢回家,因為缺錢。都說潮汕人會刻苦,老葉就是其中的典型。所有節假日,他都是在勞動度過,挑磚、割草,一天掙一塊兩毛錢。幸運的是,1964年畢業時,老葉被分配到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法律部,從此便與海事、經貿仲裁、海損理算和律師工作結下不解之緣,一幹就是一輩子。到了貿促會之後,老葉開始是作為辦案秘書參與仲裁工作,後來成為仲裁員,審理了不少海事和經貿案件。1966年以前,中國沒有專門從事海損理算工作的機構,也缺乏這方面的專業人才。當時中國的遠洋船舶包括租用的外輪,如若發生共同海損事故,均由外國人進行理算。為了適應中國航運、國際貿易和保險事業不斷發展的需要,應交通部(包括中遠公司)、外貿部(包括外運公司)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要求,1966年4月23日,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決定設立海損理算處,老葉被指派到該處工作。
2019年12月6日,紀念中國海仲成立60周年座談會在北京舉行,十餘位為中國海仲發展做出過積極貢獻的老前輩、老專家、老同事歡聚一堂,共憶崢嶸往昔,共敘美好未來。第2排左3為葉偉膺
萬事開頭難。首先,人員嚴重不足,業務水準亟待提高。老葉在大學是學習英語的,畢業後數年,通過學習和總結辦案經驗,業務水準才有所提高,作為仲裁員審理海事和經貿案件。其次,理算處剛開始籌建,轟轟烈烈的「文革」開始,各個單位的正常業務幾乎陷於停滯狀況。特別是1969年貿促會大批幹部被下放到「五七幹校」後,留下來專門做理算工作的實際上僅有老葉一人。除理算外,老葉還要兼管商標代理、海事仲裁和外貿仲裁工作,忙得不可開交。在極端困難的情況下,老葉在理算處成立後的數年裏,辦理了幾起單獨海損案件,編制併發出了「海東」輪和「埃梯科斯」輪共同海損理算書。再次,缺少規程。不僅理算應遵循的原則不明確具體,而且未制定新的理算規則和法律。在此情況下,理算工作舉步維艱,案件嚴重積壓。
1971年任建新同志出任貿促會法律部部長後,立即採取了各項措施,著手充實理算隊伍,培訓專業人員,花大力氣著手解決理算工作中存在的難題。經過數年的辦案實踐,制定出《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共同海損理算暫行規則》(簡稱《北京理算規則》),經對外貿易部、外交部、交通部和財政部批准,於1975年1月1日正式對外公佈。
1977年8月4日,全國外貿系統召開先進集體和個人代表大會,黨和國家領導人華國鋒、葉劍英、鄧小平、李先念等接見全體代表,葉偉膺代表貿促會海損理算處參加接見和合影。老葉當作是對自己最大的鼓勵和鞭策。
黨和國家領導人接見全國外貿系統先進集體和個人(第5排左2為葉偉膺)
1987年,中國參加《1958年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從此,中國同世界140多個參加該公約的國家和地區,便可以互相承認和執行對方的裁決。
葉偉膺參與中國《海商法》的制定工作,便是「共同海損」一章和相關部分的起草人之一。因工作需要,葉偉膺參加北京海損理算處和香港德理有限公司兩個理算機構籌建和設立工作;參加《北京理算規則》和《中國海商法》的制定工作;赴紐約、倫敦和利物浦,訪問美國和英國的海損理算師協會;到希臘羅德島,出席歐洲國際海損理算師協會第十八屆大會,了解美國、英國、歐洲和世界其他國家的理算做法;親赴阿聯酋、巴林、科威特、伊拉克、伊朗、新加坡等國家和中國香港地區辦案。
1991年11月,葉偉膺作為交通部和貿促會派員組成的代表團,出席聯合國貿發會航運委員會國際航運立法工作組第十三屆大會。當時會上分成兩派。有些發展中國主張取消共同海損分攤制度,但發達國家則認為現行制度可以不變。中國代表團發言,認為該制度不可能立即廢除,但應當逐步改革和簡化,這是世界海損理算工作的發展方向。中國代表團的意見得到與會代表支持和較高的評價。後來國際海損理算規則的修訂,證明中國的意見是正確的。
作為律師,葉偉膺經歷的官司不少。這裏,我舉一個老葉為在京某鄉親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例。某鄉親要求公司給他人民幣3萬元,便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合同簽訂後,該公司10年停發工資,後來還收回了他的房子,致使他流落街頭,受盡苦難。老葉得知情況後,主動幫助他維權,證明他確患有精神分裂症,所簽協議無效。經仲裁、訴訟和談判,終獲成功,這位鄉親回住原來的房子,並補領了10年工資和補報醫療費,總計金額約人民幣200萬元。
葉偉膺是中國派往境外工作的第一位海損理算師和海事律師。1985年,老葉帶了不到兩萬美元的開辦費率先赴香港開展海損理算業務,經過幾年的艱苦奮鬥,佔領了香港整個海損理算市場,迫使外國的海損理算師先後離港回國。
1991年秋回北京任中國環球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副司級)。1992年籌建並設立香港德理有限公司,辦理海損理算和海事顧問業務,任該公司副董事長。同年,葉偉膺被評為法律研究員和有突出貢獻專家,獲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994年被司法部評為一級律師。
1985年至1991年,葉偉膺在香港從事律師和海損理算工作
葉偉膺曾作為國務院法制局和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的特邀專家,參與中國《海商法》的起草和制定工作,是該法第十章的主要起草執筆人之一。
葉偉膺是中國海事仲裁事業的創辦人之一,從事中國涉外仲裁工作多年。作為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和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仲裁員,廉潔、公正、高效地審理了許多海事、經貿爭議案件和成功地調解了有關方之間的糾紛,為促進國際航運、保險和貿易事業的發展並為中國的改革、開放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葉偉膺也是中國海損理算事業的創辦人之一。他參與籌辦、設立中國海損理算機構,使中國有了自己的能夠承辦海損理算案件的海損理算師。從此,中國船舶發生海損事故,不再需要委請外國人進行理算。作為中國海損理算師,30多年來,他理算了許多海損案件,由他編制的理算書均為國際上(包括香港和倫敦)的航運界、保險界和貿易界所接受,工作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1993年1月19日,葉偉膺(前排左1)和高隼來(前排中)以及中國貿促會海損理算處、中國環球律師事務所部分理算師和律師合影
在40年的時間裏,葉偉膺作為律師接受國內和英國、美國、法國、澳大利亞、捷克、賽普勒斯、希臘、新加坡、印尼、香港和臺灣等國家和地區客戶的委託,承辦和處理了許多重大涉外經濟案件,加強了中國的法制建設,保證中國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了中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以前,中國沒有仲裁和理算機構,所有案件都需提交倫敦仲裁和理算。如今,中國經貿仲裁和海事仲裁委員會的受案數量在世界的仲裁機構中已名列前茅,有時還居首位。回首幾十年工作經歷,葉偉膺深情地說:「隨著祖國的強大,我們越覺得工作有信心,再也沒有外國人敢看不起中國人了。我為我的祖國感到驕傲和自豪!這也是我一生的追求。」
本文撰寫參考了《海天搏擊四十年》(葉偉膺著)、百度百科、陳國慶記錄並整理的葉偉膺訪談文章等
(來源:北京潮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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